答:申请预授信(pre-approval)是在买房或转换贷款之前向银行或贷款经纪行申请而获得的银行承诺。贷款预先批准会表明,在您成功获得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个人经济信用情况无变化,银行愿意借贷款给您买房。
预授信不是必须的,但从买房流程上来看,在看房和签订买房合同之前完成贷款pre-approval申请是有不少好处的。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预授信(pre-approval)并不能算最终文件,所有手续和实际得到的贷款额度和利率,要以最后的银行文件为准。
答:能。非居民如有必要也可以在律师行见证下签署POWER OF ATTORNEY(POA),即《委托授权书》,用以授权加拿大境内的亲戚或朋友代理完成按揭贷款。
买家的经纪或律师都不允许成为买家POA的受委托人(购买楼花除外)。授权委托书需要完成规定的表格,在两个见证人的见证下签字,并且需要律师或其他Notary Public的公证,具体有关POA的规定需要咨询专业律师。
与此同时,还要找到同意通过委托授权书签署贷款文件的银行。一般而言,这些银行对于贷款要求更为苛刻,条件也相对更多。因为目前有超过90%的房契诈骗案都跟授权委托书有关,所以银行对此十分敏感。
在Closing签字时,律师一般可以接受POA的受委托人签字,而银行则大多都不予接受。因此要特别提醒买家的是,在离开加拿大之前,一定要跟贷款银行问清楚,是否接受POA。此外,即使银行同意,银行对交易的细节也会有比较严格的要求。
答:非加拿大居民需要做好加拿大银行账户的管理和安排。在地产交易中,有两个重要环节需要从银行账户中支取款项:一是,支付买房定金;二是,在产权交接之前支付首付余额。一些持有访问签证的购房者,无法在加拿大滞留至房产交收,因此需要事先做好与银行的约定,以便在需要支付款项时顺利完成交易。
注意:定金及首付需顺利交付,确保资金流充裕。海外电汇付款也要提前咨询电汇所需天数等相关信息。签好协议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定金或首付会引发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被告上法庭。
另外,在加拿大开设银行账户用于每月偿还贷款。如今许多加拿大商业银行已在中国开设分行或者办事处,但在国内开设的账户并不能直接使用,需在加拿大境内激活才可以用于支付。
通过上述介绍,是否对非加拿大居民在加拿大贷款买房有了一定的了解呢?当下正是加拿大房产市场1年中最活跃的季节,趁着市场的蓬勃发展,在夏季来临之际为自己、家人、未来选购一所如意的房产,投资和享受同时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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