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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财政部拟给开发商土地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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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根据商务部消息,泰国财政部很可能会对拥有土地储备的房地产开发商设置一年或两年的房地产税宽限期。财政部副部长逸素表示,之所以可能会出台这样一个规定,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开发一个项目之前,需要至少一年的时间才能获得当局的批准,而对于小型公寓项目,需要不少于两年的时间才能获得批准,以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通过。

[caption id="attachment_107633" align="aligncenter" width="360"] 泰国财政部拟给开发商土地宽限期[/caption]

他说,“因此,宽限期对持有大量土地以备开发的开发商来说至关重要。”此举旨在避免增加费用的开发商,随后将成本转嫁到泰国购房者身上。但宽限期不应太长,因为开发商一般不愿意储备土地很长一段时间,生怕成本提高。
 
如果没有宽限期,持有土地储备的开发商可能会受到空置土地评估价最高4%的征税。新法案预计本月送至内阁,设定农业用途土地缴纳0.5%的税,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分别缴纳1%和4%的税。

闲置或空置土地将根据评估价值每3年缴纳累进税率,但最高税率不得超过4%。房地产税是继政府推出遗产税之后的第二项税务改革措施,以期缩小经济不平衡。
 
新的房地产税将在财政部完成全国范围内3000万块地块的评估后生效。到目前为止,已有780万块地块进行了评估。因此,预计新房地产税有望在2016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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