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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房地产的地上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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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2  来源:居外综合

什么是地上权?

泰国房地产法律中的地上权赋予其所有人“在他人土地上租地造屋的权利,或者说,实质上独立于相关土地进行房屋登记注册,进而可以建设房屋或种植园的权利”。类似于用益物权,要注意的是,一旦拥有了地上权,或者受益于地上权,必须保持土地的完整性和良好状态。

当地上权协议到期时,土地必须以协议前的状态予以归还。如果土地主人愿意,可按市场价格购买该土地上的建筑。

地上权的期限可以是协议当事人一方的终身期,又或者30年之久,在此期间任何与该土地相关的税收必须由租地造屋者承担。即使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彻底摧毁,也不能撤销该权利。

外国人如何使用地上权?

  • 《泰国民法和商法典》第1410条,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如果获批可允许外国人注册地上权。
  • 一般而言,在土地厅(Land Department)登记不需要费用。但也不防考虑一下花个1000泰铢,当然,具体金额可能由于当事人、土地厅而稍有变化。
  • 地上权可以随时终止,前提是当事人一方合理声明且协议中没有具体固定的注册期限。然而,如果要支付地上权租金,那么当事人一方必须作出至少一年的声明以终止地上权,或者支付一年的租金。

地上权的转让

地上权可以转让给第三方,也可以通过继承转让。但必须要注意的是,任何对土地的破坏或损害将成为第三方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损坏土地的前地上权所有人。

如果地上权由继承而来,相同条件适用于其继承人。

如今的泰国地上权

在泰国,地上权仍不像租赁这么通用。尽管地上权登记是合法的,但土地主管部门会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是否授予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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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泰国 地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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