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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澳洲房产者需在11月30日前“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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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5  来源:居外综合

澳洲联邦政府计划年底引入新法律打击外国投资者非法购买澳洲二手房产,包括增加罚金,最高可判三年监禁等各种政策。但在这之前,联邦财长宣布了一个过渡期——非法购买澳洲房地产的外国投资者可在11月30日前自觉申报和出售房产,而不会受到追究。

[caption id="attachment_126223" align="aligncenter" width="400"] 非法购买澳房产者需在11月30日前“自首”,否则进行严厉罚款或面临最高三年监禁[/ca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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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尼晨锋报》报导,澳洲房产投资制度不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旧房,除非用于推倒重建,总理艾伯特已宣布会对违规者进行严厉惩罚,包括监禁。

根据今年晚些时候将引入的立法,对违规个人的罚款将增加到12.75万澳元或三年监禁,对违规公司的罚款为63.75万澳元,政府希望新法律在12月1日开始实施。

联邦财长霍基(Joe Hockey)宣布了在新法实施之前将一个过渡阶段,鼓励非法购买物业的外国人尽快申报并出售房产。

他说:“那些外国投资者必须在11月30日之前自己出来申报。他们将不得不出售他们的物业,但他们不会受到刑事起诉。”他表示,不申报的人将面临法律全面处罚。他说:“如果你不来找我们,我们将会找你,因为最终我们会找出这些人,非法在澳洲买房我们将起诉你,我们对此会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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